議員轟政府 違法事件缺問責 領導人員評審不足1%為“待改善”

2017052612:26

  在今天(25日)的立法大會上,多名議員對於近期多份報告指出,政府部門涉及違規和濫用職權,質疑政府對報告指出的問題隻是”頭病醫頭 腳病醫腳”,也沒有官員需要對相關事件負責。

  違規責承局長 議員:司長呢?

  多位議員在立法大會上,炮轟政府對於多次被廉署和審計報告揭示各部門出現違法和濫用職權處理問題上,隻是簡單向社會作出交代,沒有深入了解事件的根源,並且在多次的報告中,從來沒有任何官員需要負責,議員宋碧琪更直指司級官員應為違法事件作出問責。

  承認事後檢討不足 陳司:會作修改

  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時承認,在事後才對事件作出糾正並不足夠,指出政府重視製度建設,未來會修改部門續效與個人包括領導主管結合。

  領導人員評審 不足1%為“待改善”

  在會上陳海帆還透露,2016年領導人員工作表現結果不足1%的官員“有待改善”,其餘都是高於“符合期望”。

  澳亞衛視記者 許捷航 陳祺 陳健 澳門報道 

原文地址:http://www.imastv.com/news/macau/politics/2017-5-25/news_content_164536.shtml